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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9學年度「閩南語教師」第四次甄選公告

(一)甄選類別、名額及工作內容:
   1、閩南語鐘點教師正取1名,備取1名,協助閩南語教學、協助閩南語
      校園環境營造、推動本校閩南語教育計畫、協助發展學校特色、學校本位課
      程設計、國語文閩南語競賽業務。
(二)職缺及聘期:教師聘期自109年12月16日至110年7月1日止(依縣府公
    文為準)。
(三)代理教師正取者未於錄取公告限期內完成報到者,取消其錄取資格,由甄選
      備取名次依序遞補之,並不得異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