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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公告「桃園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第二級疫情警戒防疫強化措施」案

  • 發布單位:體健科
  • 聯絡人:莊茜茹

主旨: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110年9月6日以衛授疾字第1100200801號公告「桃園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第二級疫情警戒防疫強化措施」案,請查照並配合辦理。

說明: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0年9月13日臺教綜(五)字第1100121713號函辦理。

二、因應境外移入Delta變異株疫情,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0年9月3日起,強化桃園市COVID-19第二級疫情警戒相關措施,請運用各種管道宣導教職員工生落實遵循。

三、檢附教育部來函影本1份(如附件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