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雲林縣府教學二字第1102428332號文,本縣109學年度第2學期實施學業成績評量,各校應採從寬認定原則,以彈性、多元方式進行學生學業成績評量。學校調整後之評量方式,及學期成績計算方式之日常及各次定期評量占分比率,於同一年級、同一科目之所有學生,應具有一致性,並公布調整後的評量標準,轉知家長。
本校於110年6月8日召開防疫小組會議,會中決議,本校109學年度第2學期採兩次評量分數,其一是學生在校第一次月考(全領域學習評量)的分數,其二是以第一次月考之後的學習平時成績,包括110年5月19日之後,因疫情學生停止到校上課,改由在家線上學習的學習情形,包含:參加線上學習的出勤,交作業,完成指派功課,學習態度...等表現,作為評量標準,由各科任課老師評定。